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主要针对开展核技术利用工作的企事业单位,从环保部门的监管要求来定义:当其开展核技术利用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新增核技术利用的项目时,所涉及的放射性工作场所、工作内容、设备型号(放射源的种类)及设备的能量(放射源的活度)与原有环评项目内容一致时,需对新增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辐射安全分析,并作出评价,最终报给环保部门备案;从企业自身的辐射安全管理要求来定义:每年定期对自身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实际工作进行分析总结,并完善管理措施。
该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包括:生产、销售Ⅲ类射线装置及生产、使用、销售Ⅱ类射线装置。核技术利用项目均在Ⅲ类辐射安全许可证(粤环辐证[A0381])及Ⅱ类辐射安全许可证(粤环辐证[04545])许可的范围内。本次拟新增110台LX、LTX系列其他绿色通道检查系统,属于II类射线装置。团队依据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广州市凌特电子有限公司编制《广州市凌特电子有限公司生产(销售)X射线道路检查系统扩建项目辐射安全分析报告》并上报备案。
卓茂光电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集设计、生产、加工、贸易、工程为一体的大型专业X-RAY检测设备制造企业。2017年01月16日领取了辐射安全许可证,证书编号为粤环辐证【B0438】。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,扩大原有3种型号年生产量和增加1种新型号,均属Ⅲ类射线装置。依据相关规定要求,公司需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。为此我们为卓茂光电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编制完成《卓茂光电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生产、销售射线装置应用项目辐射安全分析报告》并上报备案。